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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决定

点击量: 发表时间:2021/5/17 10:42:17 发表人:行政办公室

各处室、教研室

为严格落实我校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根据酒泉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下达2021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酒财省指教〔2021〕15号)要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政策覆盖在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必须保证省内58个连片特困县(不含县城)、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学生,优先保障困难残疾家庭学生、烈士子女获得资助)。

依照《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经学生个人申请、班主任初审、班级民主评议、学籍办公室审核、学生工作处复查,2021年4月26日经资助管理领导小


组审定、校内公示无异议,现决定向我校符合国家助学金受助条件的一、二年级共计455名学生发放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其中一年级(2020级)248人,二年级(2019级)207人,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学期1000元,共计发放国家助学金45.5万元。

本次助学金采用存入学生中职生资助卡形式集中发放。

 

附件: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2021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人数汇总表

 

 

       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

       2021年5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