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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点击量:98 发表时间:2020/4/12 15:31:17 发表人:admin

关于申报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2018级、2019级各班

根据酒泉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酒财省指教〔2019〕388号)的要求,现将2020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中等职业学校在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

2.中等职业学校在籍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优先保证省内58个连片特困县(不含县城)、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孤儿、残疾家庭学生获得资助)。

二、资助标准

每学期1000元/生。

三、申报工作要求

各班高度重视并及时做好国家助学金宣传工作,分阶段、按要求完成助学金申报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1.开校前班主任通过QQ群、微信群、视频班会等方式宣传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解读《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要求申报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提前准备好所需证明材料。

2.开校后各班开好资助宣传主题班会。再次宣传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资助政策、解读《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并根据《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要求,确定班级申报学生。各班级按实际在校学生数的20%确定(建档立卡、特困县学生不占班级受助学生人数 20%的比例)。

3.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学期将对申报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错峰审核(详见附件1)。各班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由班主任或学生代表到学籍管理办公室审核,坚决杜绝学生在楼道乱窜、扎堆。

4.所有受助学生均需办理中国工商银行中职生资助卡,无资助卡的学生携带身份证和学校在校证明(由班主任出具证明,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在工商银行办。未办理身份证和未满16周岁的学生持在校证明,需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陪同学生在工商银行办理。

5.所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以班级为单位到学籍办公室领取。

 

附件:2020年春季学期申报国家助学金时间安排表

 

 

                  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

                    20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