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4/2 16:15:53
关于开展2019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团委各部门、各班团支部:
2019年,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校党总支和院团委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各项重点工作,引领带动全校广大青年团员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勇于创新,乐于奉献,激励团干服务青年,更好地做好排头兵的作用,奉献青春力量。为表扬先进,树立楷模,学校团委决定于2020年“五四”期间集中评选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各团支部、团干部、团员均可参加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
二、评选时间
2020年4月3日——4月15日
三、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组织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团员队伍具有较强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能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工作活跃,成绩显著。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成效明显。
3.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智慧团建”系统录入率达到100%,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严格落实团内有关文件精神,规范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团费收缴等工作,认真执行“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4.团支部班子政治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5.及时足额缴纳团费,按时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内容真实。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对党忠诚,严守党的纪律,注重党性修养,敢于担当,清正廉洁。
3.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网络舆论引导,理直气壮亮剑发声,驳斥错误言论,主动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4.爱岗敬业,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开展工作。具有较强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2019年度在所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5.心系广大青年,注重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对青年开展有效服务和引导工作,在青年中具有广泛影响力和较强号召力。
6.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
7.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2019-2020学年度学业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5名,无补考科目。
(三)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3.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9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
4.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团龄在一年以上。
6.热爱所学专业,刻苦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成绩优良,2019-2020学年度学业成绩在班级排名前10名,无补考科目。
四、评选原则
评选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上报、差额评选等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制度,即实行初审、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支部公示、团委公示以及校级公示。
1.推荐对象由团委各部门、各班团支部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各班团支部中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
2.校团委表彰工作小组进行复审确定表彰对象,考察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校团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
五、评选办法
(一)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申报由团委各部门、各班团支部根据分配的名额和评选条件自下而上地开展评选活动,将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
(二)院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评选,各班团支部递交相关资料,校团委开展评选,按“N+1”的名额上报候选团支部名单,院团委通过集中展示,集体答辩等形式差额确定表彰名单。
(三)院级申报表格一式三份,校级申报表格一式一份,评选团支部和个人认真填写推荐申报表(附件2、3、4),其中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要另附15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另附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个人申报材料中需提交加盖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的成绩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院级优秀在班主任意见栏内签注班主任意见。
(四)校团委在团委各部门、各班团支部材料上报后,统一进行评选审核、公示。
六、工作要求
(一)各班团支部要认真做好这次评选推荐工作,对照评选条件,总结近几年团的工作,以评选活动促进团的自身建设,推动团的各项事业的创新发展。
(二)各级团组织要发扬民主,严格标准,认真推荐,上报的所有表格、材料必须要有本支部的意见,于4月15日之前上报校团委。
(三)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宣传阵地和媒介广泛宣传和报道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先进事迹,切实发挥先进的引领示范作用。
附件:
1.院级、校级优秀申报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委员会
二0二0年四月二日
附件1:
院级优秀申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五四红旗团支部 | 优秀共青团干部 | 优秀共青团员 | 备注 |
1 | 全校各团支部 | 4 | 5 | 4 | |
2 | 校团委 | 0 | 1 | 1 | |
3 | 学生会 | 0 | 0 | 1 | |
4 | 国旗护卫队 | 0 | 0 | 1 | |
合计 | 4 | 6 | 7 |
校级优秀申报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单 位 | 五四红旗团支部 | 优秀共青团干部 | 优秀共青团员 | 备注 |
1 | 全校各团支部 | 3 | 6 | 8 | |
2 | 校团委 | 0 | 2 | 1 | |
3 | 学生会 | 0 | 0 | 1 | |
4 | 国旗护卫队 | 0 | 0 | 2 | |
合计 | 3 | 8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