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
2022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要 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部署,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和流行,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新型冠疫情的能力和水平,减轻直至消除突发疫情的危害,保障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春季学期校园正常秩序和安全稳定,根据酒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酒泉市各级各类学校2022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精神(酒教防疫办〔2022〕37 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 《教育部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酒泉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酒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试行) 》《酒泉市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处置应急预案(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二、工作原则
1.坚持统一领导,扛起防控主体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市教育局和属地部门统一领导下,建立学校、处室、班级三级防控网络体系。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问题导向,扛起防控主题责任,组织制定并动态优化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两案九制”,指挥、协调、组织、落实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到制度严谨、方案管用、措施有效,落到实处。
2.坚持预防为主,靠实常态化防控措施。按照“外发输入,内防反弹”的总策略和“动态清零”的总方针,坚持人、物同防,人、物同查,加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管控,严格执行“两案九制”和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加强防控基础条件建设和防控物资储备,做到底数清楚、情况明确,保障有力,确保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地见效。
3.落实“五早”要求,快速高效处置。按照"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工作要求, 落实落细“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五早”措施,健全完善疫情预警和应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及时精准高效处置,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组织管理
成立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疫情防控相关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及工作职责按照《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通知》文件执行。
四、常态化疫情防控
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严格按照《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
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方案》执行。
五、突发疫情应急反应措施
1.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突发疫情后,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激活应急指挥体系, 指挥调度疫情现场处置,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卫健部门和所属社区报告。学校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坐镇指挥,分管领导坚守在一线、靠前指挥,各工作组分兵把守、密切配合,亲自上手,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
2.即刻封闭管理校园。对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有效管控师生流动,严防人员聚集,严防疫情进一步扩散。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排查追踪、流调溯源、核酸检测、场所消杀等工作。
3.立即组织开展重点人员排查。迅速对疑似病患、密接、次密接人员进行排查,对重点人员实行“一对一、人盯人”闭环跟踪管控。按照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进一步采取隔离留观、转运诊治等措施,防止疫情扩大。
4.及时送医疑似病患。发现疑似病患,立即封锁疑似病患所在班级或所在办公室,及时联系协调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将疑似病患师生及相关人员第一时间送往疫情防控定点治疗医院进行诊治。
5.迅速开展重点场所消毒。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按照《酒泉市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重点场所终末消毒技术方案》,对流调确定的感染者发现点、居住点、工作点和交通工具、公共场所等活动停留点的环境和物品实施终末消毒。对学校自备水进行水质检测、消毒,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做好粪便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扩大化。
6.组织开展核酸检测。根据国务院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组织实施指南》及《酒泉市市级核酸检测工作方案》,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工作。
7.稳妥暂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师生在校内发生疫情后,由上级部门确定事件安全等级,视情况科学分析研判,报请主管部门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后稳妥暂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实施放假隔离等措施。
8.强化心理干预及辅导。组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对全校师生进行必要的心理干预, 疏解紧张恐慌等不良情绪,坚定战胜疫情信信心,维护学校稳定。
9.适时开展线上教育教学。针对疫情情况科学研判,在不能组织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采取开设线上教育、空中课堂等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完成正常教育教学计划,确保教学效果。
10.结束应急防控,做好复学工作。根据疫情情况, 依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发布的信息和工作部署,结束应急工作状态,组织师生复学复课,转为常态化防控。严格按照《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2022年春季学期开学疫情防控方案》做好复学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六、应急处置流程
1.出现师生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师生(含可疑患者)的应急处置流程
(1)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不适症状师生,第一时间带入临时留观室,第一时间向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
(2)立即了解登记发热师生(可疑患者)旅居史、接触史,办理请假登记手续,做好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尽快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排查。就诊过程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3)经就诊、排查、检测确定为疑似病例的,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第一时间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和隔离医学观察。第一时间限制与疑似病例同办公室、教室、寝室师生活动范围,不得随意出入,加强戴口罩、通风、消杀等防护措施落实,密切监测健康状况,避免扩大传染范围。
(4)疑似病例被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后,通风消毒组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对临时留观室及可疑症状者活动过的室内外场所进行终末消毒。根据隔离观察、流调排查情况,在市教育局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落实下一步管控措施。
(5)经专家组研判解除隔离,符合返校条件后返校上班上课。
2.健康码转为红码或黄码师生应急处置流程
(1)发现师生健康码转为红色或黄色的,学校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带入学校临时留观室留观,第一时间联系疫情防控部门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医学观察和流调排查。
(2)第一时间限制与红黄码师生同办公室、教室、寝室及时空伴随的师生活动范围,不得随意出入,加强戴口罩、通风、消杀等防护措施落实,密切监测健康状况,避免扩大传染范围。
(3)红黄码师生被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后,通风消毒组要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对临时留观室及可疑症状者活动过的室内外场所进行终末消毒。根据隔离观察、流调排查情况,在市教育局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指导下落实下一步管控措施。
(4)时空伴随者。经流调排查没有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旅居史等情况,确定为时空伴随者的师生,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通过专家组研判后解除隔离留观,填写《红码黄码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申请转码,符合返校条件后返校上班上课。
(5)密接师生。经流调排查为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次密接师生或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带入学校临时留观室留观,第一时间联系疫情防控部门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4、7和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后开展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做好体温、症状等检测,并在第2天和第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通过专家组研判后解除隔离留观,填写《红码黄码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申请转码,符合返校条件后返校上班上课。
(6)次密接师生。经流调排查确定为次密接师生,第一时间向市教育局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第一时间带入学校临时留观室留观,第一时间联系疫情防控部门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根据密切接触者的核酸检测结果确定,如密切接触者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且其密接的密接第1、4、7天核酸检测阴性,可以于第7天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如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有阳性结果,其密接的密接按照密切接触者管理。
3.确诊病例应急处置流程。
(1)确诊病例被定点医疗机构接走后,及时启动响应程序,立即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做好密切接触者的判定和登记;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开展疫点(生活、工作或学习场所等)消毒工作,积极协助样品采集等做好相关工作。
(2)对全校师生进行封控管理,做到足不出户,服务上门。通知所有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时空伴随着及其他师生减少相互间交流接触,做好个人防护,加强宣传教育和心理疏导,安定人心,稳定学校秩序。
(3)会同有关部门立即组织实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配合对所有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师生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4)确诊病例治愈出院后,继续进行隔离管理和健康状况监测。
七、工作要求与说明
1.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切实扛起疫情防控责任,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根据疫情变化及时优化“两案九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疫情"日报告、零报告"等工作制度,全力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2.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3.本预案由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发布的相关预案自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