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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2022级 春季岗位实习安排》的通知

点击量: 发表时间:2022/3/18 15:45:04 发表人:行政办公室

关于印发《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2022级

岗位实习安排》的通知

各处室、教研室:

根据学校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安排,我校19级机电技术应用1班、20级中餐烹饪2班等16个班级329名学生要参加为期一学期的岗位实习,其中申请统一安排岗位实习77人,申请自主岗位实习252人。依据教育部等八部委关于《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年修订)规定,按照提升双优校建设内涵,增强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结当前疫情防控科学研判的原则,决定本次岗位实习安排在酒泉区域内进行。具体实习时间、地点等见附件。

为确保本次岗位实习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明确各部门职责明确,根据《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实习管理办法》之规定,学校成立2022年春季岗位实习领导小组:

 长:章俊成

副组长:杨国俊 王吉文 赵斌 周国耀

成员:范宏明 陈亮 盛学勤 妥德生 辛艳 范光斌 邢忠录 茹作明 吴江蓉 王东

现将具体工作要求如下,请相关各部门在3月1日前做好以下工作:

1.教务处安排班主任和相关老师切实做好岗位实习学生入职教育、安全生产教育、职业指导相关工作。

2.学生工作处、应急安稳处做好岗位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安全教育、疫情相关信息跟踪上报工作。

3.总务处做好财产和相关费用收缴工作。

4.相关教研组认真组织实习班级围绕此次岗位实习工作,给学生和家长宣传岗位实习工作的目的意义,做好岗位实习的职业引领,帮助家长、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

5.教师发展处根据教育部等8部门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的通知》和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关于《教师企业实践、帮扶基层经历认定办法》的要求和规定,选派政治素质硬、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老师担任实习指导老师,切实肩负起学生实习日常管理,心理健康教育,政策法规宣传、就业指导、安全监管和防疫等过程管理及常规资料上报工作。

6.招生就业办公室做好岗位实习申请、安全协议、三方协议和实习申请的起草、印制、入档和实习日常管理工作。

7.学校给每位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保费标准:19级每生14.4元,共300*14.4=4320元,20级每生29*7.65=221.85元。

8.纪检监察室对本次实习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附件:2022年春季实习安排表


       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

                                   2022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