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教研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酒泉市教育局 共青团酒泉市委关于评选2021年中小学文明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的通知》酒教字〔2021〕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开展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市级文明班集体在三年级在校班级中评选;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在二年级在校班级学生中评选。
二、评选流程
(一)市级文明班集体由学生工作处依据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三年的考核平均分由高到低择优推荐。
(二)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由校学生会推荐1人,国旗班推荐1人。
(三)市级三好学生的评选工作,以班级为单位依照评选条件19级各班每班推荐1人,填表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学生工作处依据各项条件进行联评,确定推荐人选。
(四)以上各类拟推荐先进集体和个人,由学生工作处提交校务办公会研究确定,拟推荐上报对象在学校公示一周。
三、评选条件
(一)文明班集体
1.坚持立德树人,按照三全育人要求及班级常规考核、班级学风建设、控辍保学工作、实习就业工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廉洁从教等情况按照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成绩年度优秀等次班级中择优推荐。
2.拟推荐班级班主任近三年师德考核为合格(含合格)以上格次且至少有一次优秀格次。
3.拟推荐班级无重大学生违纪事件和安全事件发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
1.应具备三好学生第1和第3项条件,各科学习成绩合格。
2.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责任心和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成绩突出。
3.能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能维护集体利益,关心同学,热爱劳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三)三好学生
1.思想品德好。能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德育考核成绩在95分以上且在校期间各学期德育考核成绩在班级排名前三。
2.学习好。刻苦学习,成绩优秀。在校期间各学期各科考试成绩均在75分以上且班级排名前三。
3.身体好。自觉坚持体育锻炼,上好两操一课,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卫生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达标,体育成绩合格。
四、相关要求
1.班级推荐的三好学生,需提供各级各类获奖文化、体育、技能等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参加联评,学生工作处按综合积分情况确定推荐人选。
2.“文明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均要报一张标准电子照片,班集体报标准的集体合影,命名如“市级文明班集体—**级****班”。个人报全身标准照,命名如“市级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工作处办专栏,宣传先进事迹。
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