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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2022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

点击量: 发表时间:2021/9/29 15:09:10 发表人:行政办公室

各处室及19级各班级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和《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补充通知》(甘财社〔2019〕33号)精神,根据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2022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实行线上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2022届毕业生,即2019级全日制在校生中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困难毕业生,残疾毕业生,给予每人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符合两项以上条件的只能申领一次,不得重复享受。2021届已经领取求职创业补贴的学生,因休学、延期毕业等原因列入2022学年就业计划的毕业生,不得重复享受。

二、申请程序

申请求职创业补贴实行告知承诺制,困难毕业生在线提交申请时首先签署《承诺书》,保证所填信息真实可靠,如有虚假纳入个人诚信档案信息,并全额退回补贴资金。申请过程主要分4步。一是登录甘肃政府服务网(https://zwfw.gansu.gov.cn/)进行用户注册。二是打开甘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办事大厅(https://wsbs.rst.gansu.gov.cn/),用注册好的信息在“自然人入口”进行登录。三是在办事大厅页面依次点击“劳动就业”——“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网上办理”,进入申请页面。四是在申请页面填选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料图片完成申请。

三、审核内容

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困难毕业生应根据困难类别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户口本,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2021年2季度发放低保金记录(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流水单)等材料原件。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家庭成员《残疾人证》、户口本,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曾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佐证资料、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当年发放特困救助供养待遇记录,已转出户口的学生提供户籍证明等可证明学生与家庭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身体残疾的毕业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

四、工作要求

相关班主任务必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宣传和指导学生线上申报,并督促申报学生按要求将纸质资料于9月14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报学籍办公室审核,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学籍管理办公室将对宣传不到位、程序不规范的班级上报资助管理领导小组,并纳入班级10月份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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