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教研室:
按照酒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工作的通知》(酒教办〔2021〕89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放假前后相关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现就2021年暑假放假及开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及开校时间
(一)放假时间:学生7月7日放假,教职工7月16日放假。
(二)开学时间:新生8月21日到校,二、三年级学生8月30日报名。教育教学管理及辅助岗位、总务后勤人员8月20日上班,新生班主任及招生就业办安排的相关人员8月21日上班,其他老师8月25日上班,发车时间7:20。
二、放假前及开校后有关工作
1.7月8日、7月9日按照教务处安排,做好期末考试阅卷、成绩分析、学科成绩评价等工作。
2.7月10日、11日正常双休。
3.7月12至7月16日,各部门做好学期考核、处室档案整理、部门工作总结等工作。
4.开校后,8月25至8月27日,集中开展教师师德师风教育。教师发展处牵头,会同党办商议、制定教师培训计划,本次学习、培训将计入教师继续教育专业课学习任务。
三、放假期间相关工作
(一)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持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引导师生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积极对照应急安稳处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具体要求,确保师生做好暑期自我防护工作。
2.学生工作处、实训中心、总务处和应急安稳处在放假前组织相关人员对校园周边环境、校舍、校产、实训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应急安稳处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外出师生必须做好报备,老师实行钉钉1日1次签到,学生利用大学生小帮手1日3次签到。全体师生上学、上班前提供前14天的健康档案。
3.寒假期间,为了保证工作正常进行,所有教职工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因联系不到造成工作事故者,严肃追究其责任;中层及中层以上干部外出必须向主管领导报告。
4.寒假期间,值班及带班人员严格按照应急安稳处的安排做好值班工作,按要求做好值班安排的上报工作。应急安稳处要切实安排做好门房电话畅通和信件及时接收工作。
(二)双优校建设工作 ?
双优校建设办公室牵头,各建设项目小组对照2020年双优校建设推进计划中的任务时限,查漏补缺,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三)培训工作
以培训中心为主体,各部门切实配合做好寒假培训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四)18级、19级学生实习工作
教务处和招生就业办切实做好实习计划和实习前的考察安排工作,确保下学期实习工作顺利进展。
(五)假期学习
寒假期间,全教职工按照学校党总支要求,做好学习安排,记好学习笔记。相关教师按照学校安排做好学习培训工作。
(六)假期临时工作
1.行政办公室做好继续教育报备验印工作。
2.行政办公室做学校2020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及验印工作。
3.行政办公室做好法人年度报告的备案上报工作。
4.按照领导批示做好假期临时工作。
四、下学期开校工作
1.2021年2月27日-2月28日 全体教职工上班,开展集中学习及开校准备工作。
2.3月1日 学生报到,正常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