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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2018—2019学年度 先进个人的通知

点击量:88 发表时间:2019/6/18 10:47:28 发表人:毛卫清


各处室、专业部: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激发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热情,创先争优,争做育人标兵,按照学院文件安排,学校决定对2018至2019学年度教育教学工作中涌现出的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模范班主任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和模范班主任:各处室、专业部从本部门工作满一年及以上的在岗教职工中推荐。

2.师德标兵:符合相应教师资格,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满5年以上(含5年)的在职在编在岗专兼职教师中推荐。

二、评选办法

1.师德标兵由各处室、专业部按照《评优名额分配表》的分配推荐一名候选人,报党总支,由校委会审定(填附件1)。

2.优秀教师及先进教育工作者由各处室、专业部按本部门教职工总数10%的比例推荐,优秀教师经教务处审查后,报党总支,由校委会审定。

3.模范班主任由各专业部按本部门班主任总数10%的比例推荐,经政教处审查后,报党总支,由校委会审定。

三、评选要求

1.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无任何违法违纪问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为人师表,行为世范。

2.坚守教育教学一线,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推进教育创新,在教学改革、教书育人、敬业爱生、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思路等方面成绩突出。

3.善于研究和把握教育规律,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在示范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

4.各部门应充分发扬民主,实事求是,讲成绩、比贡献,做到好中评优、优中选优。

5.各部门评选的院级优秀2018年师德考核结果必须为优秀格次,评选的校级优秀2018年师德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格次。

各部门于6月20日之前将推荐结果、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一份)报相关处室。

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  中共酒泉工贸中专总支委员会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