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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

点击量:29 发表时间:2019/4/1 11:27:41 发表人:总站管理员

各处室、专业部: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在校期间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全面提高自身素质,经研究,决定在我校2019届毕业生中开展评选优秀毕业生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2.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公益活动,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勤奋刻苦,各科学业成绩优秀。

4.热爱所学专业,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实践动手能力。

5.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及格等级以上。

6.符合以上条件,并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1)在校期间,获得市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共表团员称号者;连续两次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者;

(2)在校期间获得市级技能大赛一等奖或省级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者;

(3)企业顶岗实习期间表现优秀,获得企业优秀员工或优秀实习生荣誉称号者。

二、推荐名额

各专业部推荐名额严格控制在2019届毕业生(含顶岗实习班级)总数的10%以内。

三、评选办法

1.班级选举。在班级全体学生民主讨论的基础上,选举产生拟评选名单。

2.专业部推荐。专业部全面审核各班推荐对象的有关情况,依据评选条件和择优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在部内公示1天后上报学校教务处。

3.学校审定。学校对专业部报送的推荐对象及其在校表现分别逐一审核,经校委会研究后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四、奖励办法

1.经评定的优秀毕业生,授予“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2019届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2.优秀毕业生由学校优先推荐给用人单位。

五、评选要求

1.评选优秀毕业生,既是激励广大学生奋发向上的一项重要措施,又是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一次极好机会。各班级要结合评选工作,扎实开展以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教育为主要内容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提高毕业生思想素质,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2.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做到宁缺勿滥。

 3.各专业部在班级推荐部内初步审核后于4月3日前将拟评选材料上报教务处。


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