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教研室:
根据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和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甘教助函〔2021〕34号)的要求,为做好我校2021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发放及材料报送工作,现将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教育正式学籍二年级以上学生。
二、奖励标准
每生每年6000元。
三、评审工作要求
中职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设立的国家级荣誉奖项,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中职国家奖学金政策,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高质量做好今年国家奖学金申报工作,充分发挥中职国家奖学金的育人功能。
(一)各班级申请学生请参阅《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申报,所有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提交《2020—2021学年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9月27日前报学籍办公室。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班主任严格审查申请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教务处复审申报学生学业成绩,提供加盖学校教务处印章的相应成绩单,并组织学校资助管理领导小组评审,评审组依据《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积分排名,综合评比后择优确定奖励学生。
(三)所需《2020—2021学年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由申报学生到学籍办公室领取。
附件:《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
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