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
关于在肃州城区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肃州区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降低因人口流动带来的疫情传播风险,有效切断传染途径,经肃州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分局决定:自2020年2月4日每天早8时至晚19时至,对进出肃州城区的车辆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具体实施如下。
一、管制区域及管制卡点设置:
1、东关十字(东大街与东环路交叉路口)以西
2、西关十字(西大街与雄关路交叉路口)以东
3、北关十字(北大街与北环路)以南
4、解放路十字(南大街与盘旋路)以北
5、飞天路与盘旋西路交叉路口以东
6、世纪大道与盘旋西路交叉路口以南、以东
7、富康路与肃州路交叉路口以北
8、富康路与飞天路交叉路口以东
9、祁连路祁连制药厂门口以西
二、通行要求:
1.酒泉市域外牌照车辆禁止驶入肃州城区。
2.除公务车辆外,其他车辆禁止进入城区。公务车辆车内所有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单位证明方可进入城区。
3.运送医护物资、生活必需品等保障性车辆,以及垃圾清运、医疗废物转运等特种车辆,车内人员需持以上证明,方可进入城区。
4.特殊车辆确有紧急情况需通行的,由执勤人员核实后放行。
请广大群众相互告知、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主动配合做好管制工作。如有违反管制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解除管制时间另行通知,请广大群众理解支持。
2020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