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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办法

点击量: 发表时间:2021/5/24 10:46:31 发表人:行政办公室

为加强学校用电管理,规范用电行为,消除用电安全隐患,使师生养成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室用电管理

教室用电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1.不得私自架设用电线路,不得私自搬移用电器放置位置。

2.严禁在室内灯具等电器上悬挂装饰品。

3.严禁使用除手机集中充电设备以外的其它电热器具。

4.严禁在讲桌内用于广播系统的插线板上手机充电,不得在其中放置除广播系统设备外的其他东西。

5.严禁将一体机用于玩游戏、看电影,更不得私自拆装软硬件。一体机开机时间为上课前5分钟,关机时间为放学后5分钟内。期间,如遇教室内无课或老师不用一体机上课,即将一体机进行关机处理。其他时间如需使用一体机,须经班主任同意,并在使用后及时关闭。

6.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尽量不开灯或开少量灯。及时关灯,人走灯灭。禁止拉严窗帘,开灯上课。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

7.电路及用电设备若发生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一体机问题报信息中心处理,其他问题报总务处解决。

二、实训室用电管理

实训室用电由实训室管理老师和使用老师共同负责管理。

1.不得私自架设用电线路,不得私自搬移用电器放置位置。

2.严禁在讲桌内手机充电或使用其他电热器具。

3.严禁将一体机用于玩游戏、看电影,更不得私自拆装软硬件。一体机开机时间为上课前5分钟,关机时间为下课后5分钟内。

4.用电设备应在使用前适时供电,使用后立即断电。不得在停用时长时间供电,严禁用湿手触摸开关及其他用电设备。

5.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情况下,尽量不开灯或开少量灯。及时关灯,人走灯灭。禁止拉严窗帘,开灯上课。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

6.电路及用电设备若发生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停止使用。一体机问题报信息中心处理,其他问题报总务处解决。

三、办公室用电管理

办公室用电由处室主任、教研室主任和教师共同负责管理。

1.严禁私自改动用电线路,不得在电线或电源附近堆放杂物。

2.严禁使用除电热水壶以外的其他大功率用电设备。如确需使用大功率用电器,须经审批方可架设。

3.教师办公电脑开机时间为早晨上班后,关机时间为下午下班前。如需加班,则在使用时开启电源,离开时关闭电源。严禁电脑开机“过夜”或“双休”。

4.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尽量不开灯或开少量灯。及时关灯,人走灯灭。禁止拉严窗帘,开灯办公。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

5.电路及用电设备若发生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总务处解决。

四、公寓用电管理

公寓用电由生活指导教师、托管教官负责管理。

1.严禁私自改动室内电路,不得在宿舍中私拉乱接电线。

2.严禁在灯具等电器上悬挂任何装饰物品。

3.严禁使用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吹风、电夹板、电暖宝、电热毯、热水壶、电暖器等用电器具。如使用超过100W的用电器具会造成室内断电。

4.严禁在公寓内为电动车充电。

5.电路及用电设备若发生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总务处解决。

五、食堂、浴室、开水房用电管理

食堂、浴室、开水房用电由服务中心负责管理。

1.严禁私自改动食堂、浴室、开水房内电路,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电源。

2.切配间、操作间、开水房、浴室内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和防雾照明灯。严禁用湿手触摸开关及其他用电设备。

3.切配间、操作间和餐厅要充分利用自然光。在自然光不足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开少量灯,并做到人走灯灭。严禁出现“白昼灯”和“长明灯”。

4.电路及用电设备若发生异常,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总务处解决。

六、饮水机、固定电子屏、移动电子屏用电管理

饮水机、移动电子屏用电由总务处负责管理。固定电子屏用电由党务办公室负责管理。

1.饮水机要严格按时调控供电,星期一至星期四,每天早晨7:00供电,晚上9:30断电。星期五,早晨7:00供电,下午2:30断电。双休日其他时间不供电,星期天晚上7:00供电。严禁饮水机彻夜或双休日连续供电。

2.移动电子屏要在使用时现时供电,不用时即从配电室内切断电源。严禁在不用时处于通电状态。

3.固定电子屏播放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四早晨7:45至晚上9:30,星期五早晨7:45至下午3:00,双休日不播放。严禁电子屏彻夜或双休日连续播放。

七、路灯、泵房、消控室、绿化用电管理

路灯、泵房、消控室、绿化用电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1.路灯开、关灯时间要根据季节变化和日出日落时间严格调控,原则上每周调整1次。开灯时间为每天日落后15分钟,关灯时间为每天日出前15分钟。严禁出现需要时灯不亮或不需要时灯不灭等情况。

2.绿化泵房要定期通风透气,除必要的维修工具外,禁止摆放其他杂物。水泵使用时现场供电,不用时进行断电处理,严禁长期处于供电状态。

3.消防泵房及消防控制室要干净整洁,通风透气。电路及用电设备要定期检查,有问题及时处理,严禁线路及设备“带病”工作。

4.人工湖周围供电线路及配电箱日常检查要到位,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灌溉时现时供电,无灌溉时要从源头上切断电源。严禁不关锁配电箱门或无灌溉时不能及时切断电源情况发生。

八、配电室、配电箱、电井用电管理

配电室、配电箱、电井由总务处负责管理。

1.配电室内除必要的电工工具外,严禁摆放其他杂物。

2.配电箱、电井内要保持干净,严禁堆放杂物。

九、本办法2021年6月起执行,解释权归校务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