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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点击量: 发表时间:2022/3/25 15:50:26 发表人:行政办公室

关于申报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通知

各处室、20级、21级各班:

为严格执行国家资助政策,规范落实我校助学金资助工作,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酒财省指教〔2022〕37号)要求,现将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资助对象

(一)中等职业学校在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

(二)中等职业学校在籍一、二年级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1.确保脱贫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户学生)、城乡低保户学生、孤儿学生、残疾学生、特困救助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优先获得资助。

2.因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意外事件等情况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3.家庭成员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二、资助标准

每生每学期1000元。

三、申报工作要求

各班高度重视并及时做好国家助学金宣传工作,分阶段、按要求完成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一)各班级开好资助宣传主题班会,并根据《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细则》组织学生按程序申报,使我校国家助学金公开、公正、公平、精准落地。

(二)各班级优先获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得漏报(其中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学生须填写《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取消受助资格停止发放助学金证明》)。班主任对本班级优先获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异议的可到学籍办公室核实。

(三)所有申报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优先获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摸底建立档案的学生只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未建立档案的优先获得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困难类别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原建档立卡户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首次申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县级扶贫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再次申请只需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城乡低保户家庭学生,首次申请需提供本人身份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家庭享受低保成员一栏和学生本人一栏复印件、本年度发放低保金记录(银行存折或加盖银行公章的流水单)原件。2021年度秋季学期建立档案的城乡低保户家庭学生,本学期申请国家助学金只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孤儿学生首次申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民政部门出具的《儿童福利证》原件及复印件,再次申请只需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4.残疾学生首次申请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再次申请只需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5.特困救助学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或当年发放特困救助供养待遇记录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学生本人一栏复印件。

6.所有受助学生均需办理中国工商银行中职生资助卡,无资助卡的学生携带身份证和学校在校证明(由班主任填写学生在校证明模板并加盖学校公章)在工商银行(酒泉市政大厦西侧)办理。未办理身份证和未满16周岁的学生持在校证明,由监护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陪同学生在工商银行办理。20级武山学生继续使用农业银行资助卡。

7.所需《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取消受助资格停止发放助学金证明》以班级为单位到学籍管理办公室领取。

四、资格审核

各班级申报国家助学金学生汇总电子档《酒泉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由班主任于4月7日下午放学之前QQ上传学籍管理办公室尤秀玲老师;纸质《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证明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于4月8日之前提交学籍管理办公室审核,逾期将视为自动放弃。学籍管理办公室将对宣传不到位、程序不规范、把关不严格、不按时上报、造成不良影响的班级上报资助管理领导小组予以处理,处理结果纳入班级4月份考核。

 

       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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