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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抽调韩磊等14名同志到培训中心 开展社会培训的通知

点击量: 发表时间:2022/1/4 15:29:20 发表人:行政办公室

关于抽调韩磊等14名同志到培训中心

开展社会培训的通知

相关处室:

根据肃州区人民政府劳务工作办公室对肃州区2022年农村劳动力技术技能培训工作的安排,我校培训中心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于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28日展开,此次培训共13个班,分别在西洞镇、总寨镇、果园镇、下河清镇、金佛寺镇、银达镇等6个乡镇的村(组)开展,因时间紧、任务重,培训教师紧缺,经培训中心申请学校领导会议研究,决定抽调韩磊等14名同志到培训中心开展培训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抽调情况

1.从教务处抽调毛卫清、苏春月、张亮、李璟、夏丽娜、文建楠、刘洪洋等7名教师担任授课教师;

2.从教务处抽调邓志刚、袁振强、王天星、董婷、裴宜萱、李国存等6名教师担任培训班班主任工作;

3.从行政办公室抽调司机韩磊驾驶甘F0054G公务用车,解决培训期间的交通和联络问题。为方便参加培训的教师乘车,公务车在使用期间停到肃州区立体停车场。

二、培训期间岗位绩效津贴事宜

1.凡在学校整体放寒假前的时段,所有抽调教师(含班主任)均按实际培训出勤天数,每天计6个工作量,培训结束后,由培训中心审核签字后反馈至教务处,计入岗位绩效津贴。

2.凡在学校整体放寒假后的时段,所有抽调教师(含班主任)均按实际培训出勤天数,每天补助120元。培训结束后,由培训中心审核签字后反馈至教务处,计入岗位绩效津贴。

3.培训期间抽调的驾驶员,按照《关于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批复》(酒车改领〔2019〕49号 )文件执行,培训结束,由培训中心审核签字后反馈至行政办公室,计入岗位绩效津贴。

4.培训中心教师下乡补助按《关于培训中心班主任工作经历认定及教师下乡补助发放的通知》(酒工贸2021147)文件执行。

三、其它事宜

1.行政办公室派韩磊驾驶甘F0054G公务用车于2022年1月4日早晨到培训中心报到。

2.教务处通知所有抽调教师于2022年1月5日下午2:30到培训中心报到参加岗前培训。

相关部门负责人切实做好业务衔接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

                                  2022年1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