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
根据甘肃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监管局《关于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甘食安办〔2014〕11号)、《关于印发2015年甘肃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甘食安办〔2015〕13号)及酒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酒泉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21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和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酒食安办〔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充分利用保险机制,有效控制风险,预防食品安全、意外事故等导致的风险损失,学校为全校在校生和全体教职工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食品安全责任险购买事宜由服务中心负责,教务处、行政办公室配合。
2.服务中心负责收集、整理教职工和在校学生信息资料,并负责与承保单位——黄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河财险)《保险合作建议及服务协议》的签订工作。做到应保尽保、不留死角。
3.教务处负责按模板要求提供在校学生花名册并上传服务中心。
4.行政办公室负责按模板要求提供在岗教职工花名册并上传服务中心。
5.新生开校后由教务处负责将更新后的学生花名册按模板要求上传服务中心。
6.请相关部门于2021年3月18日12:00前完成资料上报工作,服务中心于2021年3月18日18:00前完成资料汇总及上报工作。
附件: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食品安全责任险花名册
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