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文明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通知
各处室、专业部:
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市教育局、团市委文件《关于评选2019年中小学文明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的通知》(酒政教字〔2019〕269号)精神,分配给我校市级“文明班集体”3个、市级“优秀学生干部”3名、市级“三好学生”5名,学校决定在全校开展 “文明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我校开展评选推荐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文明班集体在16级、班主任连任三年以上的在校班级中评选,先进学生在17级在校班级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根据学校“文明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参照班级组班以来的巩固率、专业部考核排名、教学成绩排名、班级常规考核成绩排名、班主任师德、学生遵纪守法、班级突出事迹汇报成绩、班主任工作年限等成绩综合排名择优推荐。
三、评选办法:
1.各专业部推荐“文明班集体”3个(汇总表中按照成绩排名排序),推荐市级“优秀学生干部”1名,机电专业教学部、教育艺术专业教学部、商贸专业教学部分别推荐校级“优秀学生干部”6、8、3名,机电专业教学部、教育艺术专业教学部、商贸专业教学部分别推荐市级“三好学生”2、2、1名, 推荐校级“三好学生”10、14、5名,近三年已经获得过市级奖励的个人和集体不再推荐为市级先进。
2.各专业部推荐的3个“文明班集体”中,排名前2名的班主任准备10分钟以内的业绩汇报材料,图文并茂的课件,报政教处备案。学校组织全校班主任经验交流会,现场由评委打分,计入市级文明班集体综合成绩。
3.“文明班集体”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报校委会审核,确定推荐市级、校级文明班集体,被推荐者在学校公示一周,统一报酒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4.推荐的“文明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均填写汇总表和推荐表(样表在群共享文件夹),于5月10日前,连同EXCEL格式电子文档报政教处,逾期不再受理。请各专业部严格把关,业绩不突出、表格填写不规范、材料质量不过关者不予推荐。
5.“文明班集体”、“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均要报一张标准电子照片,班集体报标准的集体合影,命名如“市级文明班集体—14级学前教育(2)班”。个人报全身标准照,命名如“李海鹏-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各专业部要结合这次评选活动,积极学习和贯彻落实《中职学校学生公约》、《关于加强和改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思想道德教育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工作的意见》,同时,今后要注重在专业教学部内积极开展星级学生和特长学生的评选活动,以推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的发展。
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