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
关于市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审推荐结果的公示
根据酒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八批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推荐评选和命名满五年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复评工作的通知》(酒教办(2020)167号)精神,按照《酒泉市中等职业学校市级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评选和管理办法(修订)》(酒教字(2018)146号)规定。在学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审委员会初审的基础上,报学校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评审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推荐潘海鹏参评市级专业带头人,周国耀、李全、姚文杰、苏春月、李铁梅等5人参评市级骨干教师,李振国参加市级骨干教师复评。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反映至教师发展处陶生锟处,联系电话18093725877。
附件: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2020年市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申报评审情况一览表
公示期:2020年9月25日---2020年9月29日共五天。
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