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工贸字〔2018〕89号
各处室、专业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专业素质,增强骨干教师参与示范校建设的能力,根据酒泉市教育局《关于落实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8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选派刘馨聪、于春哉、周国耀、刘德林、陶生锟等5名老师参加本次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相关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集中培训
二、培训人员、专业、时间及地点
三、培训要求
1.所有参加培训教师培训期间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双十条规定,严格遵守培训班纪律。
2.所有参加培训教师均应修满规定学时,原则上不准请假。根据省教育厅规定对请假超过3天者,不予结业。对于没有结业的教师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3.所有参加培训教师培训结束后均要撰写培训总结并上交教务处,学校将根据培训单位反馈及培训教师总结情况对其进行考核。
四、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的保障与费用报销,按《甘肃省教育厅关于下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8年度项目任务的通知》和学校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执行。
请各部门接到通知后,通知教师本人按时参加培训,并做好培训教师相关工作调整。请参培教师认真阅读相关文件,积极联系,做好准备,按时参加培训。
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
2018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