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教师培训提交资料要求
(1)非示范校项目、教师:培训总结(1000字以上)、培训照片(2-4张放在A4纸上)、培训考核登记表、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电子档和纸质档1份。
(2)示范校项目、教师:培训简报(图文并茂),培训总结(1000字以上)、培训照片(2-4张)、培训考核登记表(示范办领取)、经费使用申请表(示范办领取)、经费使用登记表(示范办领取)、结业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电子档和纸质档1份。
(3)培训总结、培训照片按模板样式和要求上交。
(4)培训返校后一周内提交完成。
教师发展处
2019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