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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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工贸中等专业学校实训教师管理制度

点击量:17 发表时间:2016/3/29 19:10:18 发表人:总站管理员


一、认真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离岗。 

二、掌握相关的实训理论知识及熟练的操作技能,具有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和各级技能大赛,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三、每学期开学前应根据实训计划和大纲制定好本学期实训计划;按时完成实训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四、做好实训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了解学生所学专业和所实训工种的内容和要求,准备好学生实训所需设备、工具、量具等,保证实训内容充足、可行。 

五、实训前必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本工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简单维修技能。 

六、实训期间,认真做好学生技能实训的指导和各技术环节的示范,耐心指导,及时发现和指出学生的操作错误。 

七、实训期间不得带任何外来人员进入实训场所,更不得将实训室的备品带出或转借他人;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请示主管领导批准。 

八、实训期间,如遇异常、紧急情况,应迅速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关情况,妥善及时处理现场,使损失降低到最低。 

九、实训期间,实训指导教师要做好实训室设备、电脑系统的正常维护,对于无法维修的大型设备,要及时向学校申报。

十、实训课程结束后要督促学生及时清点好各自的工(量)具,组织学生打扫实训室卫生,并认真批改实训报告,填写实训情况记录表。

十一、 实训前,实训指导教师要提前与前班指导实训教师做好交接工作,做到工(量)具少、缺不接、实训设备有问题不维护不接、记录及台账不全不接、卫生不干净不接,并做好交接登记。

十二、根据学校发展情况,经常性地对专业设置、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认真的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